现将2018年2月5日至2020年3月4日之间的原住建局建议咨询栏目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受理问题的回复发给大家,以方便学习参考。这是针对具体提问的回复,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内容下载链接如下:https://erp.nanjingjiankai.com/index.php/s/fJmbnj5fTANtRkk